玉溪市
政策公告

元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通告

2021/01/04 5.9k 阅读 196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被元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的车辆,现已超过凭证有效期,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到元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元江县澧江路132号》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将强制报废或上缴财政部门。《车辆清单请登录玉溪网“政府公告”板块查询.网址:http://www.yuxinet.cn )

特此通告

元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2月28日

需公告车辆登记表.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