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
政策公告

华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通告

2020/02/17 1.6w 阅读 516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因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被华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的车辆,现已超过凭证有效期,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到华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宁州街道办事处宁阳路41号)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将强制报废或上缴财政部门。车辆清单(表一、表二)请登录玉溪网“政府公告”板块查询。网址:www.yuxinews.com

公告车辆统计表(汇总表)02.16 - .xls

特此通告

华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2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