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
政策公告

通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通告

2019/09/19 1.1w 阅读 404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驾驶人交通违法被通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车辆,现已超过凭证有效期,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到通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将强制报废或上缴财政部门(车辆清单登录玉溪网政府公告栏查询,网址:http://www.yuxinews.com)

特此通告

2019年09月通海大队车辆清单.doc

通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09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