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日,玉溪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防火就是命令,责任重于泰山。为筑牢防火安全网,玉溪发布微信公众号将陆续发布玉溪市范围内的野外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希望每一次曝光,都是一次及时的提醒:森林防火,关乎你我,切勿以身试法!
案例一
2024年4月7日,江川区星云街道土官田村村民黄某在自家田里焚烧秸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警告教育和通报批评,同时处以200元罚款。
案例二
2024年3月11日,澄江市龙街街道立昌社区万松寺村民文某某在田间烧杂草,该行为已违反《澄江市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禁火令》相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对当事人处以400元罚款,并进行普法教育。
案例三
2024年4月28日,通海县杨广镇落凤村一组村民蔡某某在古城村大洞门前租种的地里随意野外用火,被巡查人员发现并制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对当事人处以500元罚款。
案例四
2024年3月19日,华宁县青龙镇老田村委会风阳小组村民杨某某在农田焚烧秸秆,该行为已违反《华宁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禁火令》相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生态损害赔偿金,并进行普法教育。
来源:市森防指
编辑:李梓菲
校对:潘俊宇
初审:韩娅娇审核:徐凤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