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记者从《玉溪市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和施行动员会获悉,《条例》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玉溪市坚持法治引领、属地施策、全民共治,以《条例》为支撑,扎实推进红塔区、华宁县多处百年泉眼保护治理,以法治力量守护泉域水资源,推动生态保护、民生保障与文旅发展互促共赢。
红塔区北城街道莲池社区麻线屯泉眼已有250余年历史,滋养当地1440名群众,日均取水2000余次。针对设施薄弱、环境杂乱、存在面源污染等问题,当地投入资金39.49万元实施提升改造项目,通过清淤硬化、修建护栏和排水沟、修缮景观绿化等举措,全面完善泉域水资源保护设施。北城街道莲池社区麻线屯小组组长唐炳荣说:“下一步我们不仅要宣传好《条例》,还要把护泉要求写进村规民约,常态化维护泉眼周边环境,让清泉代代流传。”
北城街道古城社区小龙潭小组多方发力保护水源。古城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姚彬表示:“我们将积极争取资金,联动辖区企业家参与水源保护,常态化开展《条例》宣讲。通过普法学习,让大家充分认识到护泉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守护饮用水安全。”
华宁县宁州街道西冲村葡萄井是百年活水泉眼,日均出水量200余立方米。当地以党员带头、村民共治的模式,落实日常保洁、定期巡查制度,依托村规民约规范护泉行为。西冲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吕东生表示:“村规民约只能约束本村村民,《条例》的出台非常及时,将保护责任延伸至所有社会人员和游客,为泉域水资源长效保护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
华宁县恩涌泉作为当地知名泉域水资源,是文旅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云南恩永文旅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潇萍表示,将严格对标《条例》要求,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打造优质生态研学休闲场景,赋能地方文旅高质量发展。华宁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赵刚表示,《条例》让泉域水资源保护更加规范长效、有据可依,将依托《条例》的实施打造泉域水资源保护特色样板,助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玉溪市融媒体中心记者陈苏欣)